為提升日本語教育的品質,避免外國人留學生進入教學品質不佳,或是管理鬆散的日本語教育機關,日本政府於2023年5月制定了《日本語教育機關認定法》,並在2024年4月正式施行。
以往,日本語教育機關只要是符合日本法務省的「告示校」標準,即可招收外國人留學生;然而隨著外國人留學生的增加,日本語學校數量也跟著大幅暴增,出現招生目的不單純、教學品質參差不齊,以及校方管理鬆散等問題。有鑑於此,2016年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局曾訂定更為嚴格的「適正校制度」,則針對留學生的出缺席、簽證狀況、非法滯留率、課程內容、教師資格、學生支援等進行審查;日本政府每年會檢查是否符合要求的標準,篩選出優異的告示校。
為了回應留學生從單純學習日語,逐漸轉變為升學、就職,以及融入日本社會等多樣化需求,2024年開始實施《日本語教育機關認定法》,確保日本語教育機關能確實提供符合學習者目的的教學品質。主管機關交由文部科學省進行審核,在2029年春季之前未取得認定的日本語學校,將無法再招收持「留學」在留資格的外國人留學生。
日本語教育機關的認定校
具體來說,必須符合下列四項要點,才能申請成為日本語教育機關的認定校。
⑴ 具備專業的課程設計與完整的教學時數
學校須規劃能夠協助留學生全面提升日語能力的課程,課程設計須同時滿足不同學習目的,如升學、就職、語言檢定等。課程也必須有明確的學習目標、教學計畫與階段性評估機制。此外,每週的教學時數需超過20小時,確保留學生擁有充足的課堂學習時間,有效提升日語能力。
在編制教育課程時,也必須考量「留學課程」、「就職課程」及「生活課程」等三種教育目的。「留學課程」的教育目標是根據留學生未來的升學目標進行規劃,學習重點在於文法、閱讀、寫作與聽力等,幫助留學生達到進入大學或專門學校的語言需求。「就職課程」則是針對期望在日本就職的留學生,除了基礎的語言能力之外,同時注重商務禮儀、商用日語等知識;課程內容包含了模擬面試、履歷撰寫等,提升留學生在就職市場的競爭力。「生活課程」以文化融入與交流為主軸,著重實用性,能夠從中學習到如購物、用餐、交通等生活應用面的語言技能。此外,學校也同時在課程中安排文化體驗與交流等活動,協助留學生快速適應在日生活。校方在規劃課程的同時,除了需清楚列出招收人數、修業期間、課程設置目的、主要招收對象、課程目標及總學習時數之外,也必須提供課程結束後,學生可能達到的語言程度【表1】。
【表1】日語課程目標與學習時數預估對照表
| 到達程度 | 預估學習時間(單位時間:45分/單位) |
|---|---|
| ~A1 | 100~150小時(134~200單位時間) |
| A1~A2 | 100~150小時(134~200單位時間) |
| A2~B1 | 150~220小時(200~294單位時間) |
| B1~B2 | 350~550小時(467~734單位時間) |
| B2~C1 | 350~550小時(467~734單位時間) |
⑵ 使用合適的教材
教材的選擇應配合課程設計,內容也需具有時效性,反映當下的語言教育趨勢,協助留學生確實達到聽、說、讀、寫等全方位的學習。學校方也可以根據學生的學習需求編製教材,並確認教材內容的品質與實用性。
⑶ 具備合格且經過註冊的日本語教師
日本語教師必須通過政府指定機關所舉辦的考試,接著完成實踐性的教育研修,並獲得新的國家資格「登錄日本語教師」,才符合在認定學校任教的資格。此項規定的用意是有助於職業生涯發展,同時促進研修等環境的改善。對於現任的日本語教師,將實施為期五年的過渡措施。不過在文部科學省《認定日本語教育機関に関する省令等の案について》當中有提到,在五年過渡措施期間(至2029年3月31日),即使沒有登錄日本語教師的資格,若符合以下條件也能夠在認可的日本語教育機關擔任教師。
- 完成至少420個學分的日語教師培訓課程者。
- 在日語教育相關大學(包含日本以外國家的大學)取得26學分,並擁有學士、碩士或博士學位者。
- 通過JEES 日本語能力試驗者。
- 1991年4月1日之後,在法務省認定的機關或大學從事日語教育工作達1年及以上者。
日本語教師不但必須出身教育訓練背景,更限定在日本語教育的專業領域內;如此一來,能夠確保教師具備足夠的語言教學知識及實際經驗,進而提供優質的日語教育。
⑷ 建立完善的留學生生活支援與在留管理系統
學校應提供全方位的留學生支援服務。包括學習上的支援、留意出缺席、災害等情況下的轉學支援、健康檢查、赴日後住所登入、加入保險、在留資格更新等各項支援;以及新生入學、未來升學、就職活動等相關協助,以幫助留學生順利適應在日生活,確保享有良好的學習與生活環境。
綜合以上四點條件,申請成為日本語教育機關認定校的學校,必須在課程規劃、教材選用、師資以及學生支援等方面達到設定的標準,進而為留學生提供一個更加穩定、專業與安全的學習環境。
選擇就讀認定校
攸關未來升學與職涯發展
《日本語教育機關認定法》施行之後,外國人留學生首當其衝受到實質影響。以優點來說,首先是教育品質更有保障,經由日本政府所認證的日本語學校,代表學校在課程設計、專業師資、設施設備及生活支援等方面皆符合標準,並且具有制度,留學生在選擇學校時可以更安心。而授課教師皆須具備「登錄日本語教師」資格,也讓教學品質更專業、更有保障。
其次是教學內容更加符合留學生的學習需求,日本語教育機關認定法將課程分為留學、就職與生活三種類型,每種類型皆對應不同的學習目標與課程安排,留學生若是以升學為目的,便能選擇針對如日本留學試驗(EJU)、大學、專門學校等升學課程。最重要的是對於簽證、升學與就職的相關影響。在未來,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局可能會優先承認認定校學生的簽證申請;在未來升學或找工作的時候,來自認定校的留學生也可能比較容易被承認。
然而,《日本語教育機關認定法》的實施亦可能帶來其他潛在影響。例如無法通過認定或經營管理不善的日本語學校,將可能面臨被淘汰的風險,進而使學生可選擇的學校數量減少。而為了符合認定標準,部分學校勢必需在師資、設備等方面投入更多資源,這些成本最終可能反映在學費上,增加留學生的經濟負擔。另一方面,隨著學校課程類型與教育目標的明確化,留學生也要更清楚自身赴日學習的目的與未來規劃,以選擇最符合需求的日本語學校。同時,學校對於留學生的出席率與學業表現也將更加重視,整體學習環境將朝向更制度化與高品質的方向發展。
日本語教育機關認定法 實施兩年
共計64校通過認定
從《日本語教育機關認定法》頒布至今,已經有不少日本語學校積極展開申請作業,展現對於制度改革的高度關注與因應。截至目前,文部科學省已公布三回認定結果,共有64所日本語學校順利通過認定。
第1回認定結果在2024年10月30日公布,當時共有72家日本語教育機關提出申請,其中有22家獲得認定,3家未通過審查,另有36家在審查過程中主動撤回申請。第2回認定結果在2025年3月31日公布,這次申請機關總數為48家,通過認定的日本語教育機關為19家,未獲得認定為0家,但有29家在審查過程中主動撤回申請。第3回認定結果則是2025年11月公布,共74家提出申請,23家機關獲得認定;這一次的申請沒有任何機關被判定為「不認定」,但是有51間機關在審查過程中選擇主動撤回申請。
這些數據顯示出日本語教育機關對新法規的高度關注,也反映出申請認定需面對的嚴格標準與挑戰。隨著認定法逐步推進,未來日本語學校的整體質量與信賴度可望穩步提升。
在制度框架中突顯特色
將是日本語學校的共同課題
要順利通過認定法的審查,教育機關勢必得對於現行課程內容、教材等項目進行調整。在第1回申請即成功獲得認定的「千馱谷日本語學校」分享,該校的課程內容緊扣《日本語教育機關認定基準》當中的理念、教育目的與學習目標,以編制出符合制度框架的完整課程結構。校方強調,在調整課程的同時,也通過校內與外部研修培養教師的資質與能力(包含知識、技能與態度),並致力維持與提升日本語教育的質量。
儘管認證制度的實施有助於規範與提升日本語教育機關的整體水準,但各校原有的教育特色與彈性不應被抹煞。每所學校在確定所追求的教育目標後,應該根據規範來制定具有獨創性、與他校具有差異性的課程,否則將很難生存下去,這些獨特性也正是日本語教育吸引力的一部分。如何在制度與學校自主性之間取得平衡,將成為今後發展過程中不可忽視的關鍵課題。
日本語教育機關的認證制度已勢在必行,這項制度不僅象徵著日本對教育品質的高度重視,也代表未來日本語學校將朝向更加專業化的方向發展,以及進入一個嶄新的轉型期。透過明確的標準與審查機制,期望提升整體教學品質,保障留學生的學習權益與生活環境。
【表2】認定日本語教育機關制度設立前後差異表
| 項目 | 法務省公告機關(過去) | 認定日本語教育機關(未來發展) |
|---|---|---|
| 認定主體 | 法務大臣 | 文部科學大臣 |
| 領域 | 僅限「留學」 | 在「留學」之外新增「就職」、「生活」 |
| 教育課程 | 被認定為適合接受日本語教育者的機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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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教師資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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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登錄日語教師」轉為國家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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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評估單位 | 僅限自我評估(義務性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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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列文章(文章刊出後,開放連結)
- 《日本語教育機關認定法》啟動兩年 日本語學校的轉變與挑戰
- 專訪『日振協』理事長加藤早苗 談制度轉型下的日語教育

